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3563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聲字第356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聲字第3563號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潘世凱上列受刑人因竊盜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107年度執聲付字第61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潘世凱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潘世凱因竊盜等案件,由法院判決合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確定,於民國101年12月24日送監執行,現於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執行中。茲因受刑人於107年9月21日經核准假釋在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之規定聲請裁定受刑人於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
二、經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8
1條第1項,刑法第96條但書、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9月28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許雅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韻宇中華民國107年10月1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