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376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37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恐嚇取財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3766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蘇永宏
方國禎余曜丞宋柏輝吳俊宏上列被告因恐嚇取財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7月9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李釱任
法官陳正偉法官戴嘉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貞音中華民國10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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