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102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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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102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26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1027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ISMIYATI(中文名:艾蒂)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辯論終結,本院認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6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葉明松
法官黃玉齡法官黃士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6日
書記官林子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