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20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2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03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209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慶隆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郭慶隆停止羈押限制住居於臺南市○○區○○里○○○00號。
理由查羈押之被告得不命具保而限制住居,停止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16條定有明文。本件被告郭慶隆因詐欺案件前經本院執行羈押。茲依上開規定停止羈押限制住居於臺南市○○區○○里○○○00號,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4月3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王伯文
法官黃右萱法官何秀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2年4月3日
書記官蔡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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