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839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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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除字第83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7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除字第839號聲請人鍾綢代理人 羅守仁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查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32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6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7月2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石珉千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7年7月23日
書記官徐嘉霙附表:
㈠發行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號碼│股票張數│股數│├───────┼────┼────┤│68ND00000000│1張│1,000股│├───────┼────┼────┤│68ND00000000│1張│1,000股│├───────┼────┼────┤│74ND00000000│1張│1,000股│├───────┼────┼────┤│74ND00000000│1張│1,000股│├───────┼────┼────┤│76ND00000000│1張│1,000股│├───────┼────┼────┤│82NX00000000│1張│841股│├───────┼────┼────┤│82NX00000000│1張│149股│├───────┼────┼────┤│82NX00000000│1張│100股│├───────┼────┼────┤│合計│8張│6,090股│└───────┴────┴────┘㈡發行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號碼│股票張數│股數│├───────┼────┼────┤│81NE0000000│1張│10,000股│├───────┼────┼────┤│85NX0000000│1張│287股│├───────┼────┼────┤│86NX00000000│1張│347股│├───────┼────┼────┤│87NX00000000│1張│544股│├───────┼────┼────┤│合計│4張│11,178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