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司票字第3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司票字第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票字第37號聲請人 曾建達 相對人 劉漢榮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各自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台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到期日到期後,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0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至聲請人聲請附表編號9之本票,按票據上之記載,除金額外,得由原記載人於交付前改寫之。但應於改寫處簽名。票據法第11條第3項定有明文。經查,本件附表編號9聲請之本票發票日經改寫,發票人未於改寫處簽章,依法視為未更改,應以原記載之日期為發票日。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爰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
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107年1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將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附表:107年度司票字第37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得為強制執行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本票號碼│年利率│備考││││︵新台幣︶│︵新台幣︶││︵至清償日止︶││︵%︶││├──┼───────┼───────┼────────┼──────┼──────────┼───────┼───┼───┤│001│102年6月5日│200,000元│200,000元│104年9月4日│104年9月4日│CH-NO-620778│6││├──┼───────┼───────┼────────┼──────┼──────────┼───────┼───┼───┤│002│102年6月5日│250,000元│250,000元│104年9月5日│104年9月5日│CH-NO-620799│6││├──┼───────┼───────┼────────┼──────┼──────────┼───────┼───┼───┤│003│102年6月5日│200,000元│200,000元│104年9月10日│104年9月10日│CH-NO-620780│6││├──┼───────┼───────┼────────┼──────┼──────────┼───────┼───┼───┤│004│102年6月5日│200,000元│200,000元│104年9月20日│104年9月20日│CH-NO-620782│6││├──┼───────┼───────┼────────┼──────┼──────────┼───────┼───┼───┤│005│102年6月5日│300,000元│300,000元│104年9月30日│104年9月30日│CH-NO-620785│6││├──┼───────┼───────┼────────┼──────┼──────────┼───────┼───┼───┤│006│102年6月5日│20,000元│20,000元│104年10月30│104年10月30日│CH-NO-620787│6│││││││日│││││├──┼───────┼───────┼────────┼──────┼──────────┼───────┼───┼───┤│007│102年6月5日│20,000元│20,000元│104年12月27│104年12月27日│CH-NO-620791│6│││││││日│││││├──┼───────┼───────┼────────┼──────┼──────────┼───────┼───┼───┤│008│102年6月5日│20,000元│20,000元│104年12月30│104年12月30日│CH-NO-620800│6│││││││日│││││├──┼───────┼───────┼────────┼──────┼──────────┼───────┼───┼───┤│009│105年9月5日│100,000元│100,000元│106年2月22日│106年2月22日│CH-NO-695288│6││├──┼───────┼───────┼────────┼──────┼──────────┼───────┼───┼───┤│010│105年10月5日│100,000元│100,000元│106年7月22日│106年7月22日│CH-NO-695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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