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上易字第15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6年度上易字第1578號上訴人即被告甲○○
2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6年7月1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陳筱珮
法官趙春碧法官余仕明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玉惠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上易字第15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6年度上易字第1578號上訴人即被告甲○○
2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6年7月1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陳筱珮
法官趙春碧法官余仕明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玉惠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