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86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86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867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家澤選任辯護人許宜嫺律師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3976號、106年度偵字第11089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月30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王素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1月30日
書記官楊筱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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