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1月29日
裁判案由:專科沒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43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忠勝(原名吳東穎)
吳國清吳明智 林漢忠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賭博案件,聲請沒收扣押物(104年度聲沒字第2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如檢察官聲請書所載(如附件)。
二、按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
9條之1定有明文。又按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後段、第266條第2項亦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被告吳忠勝(原名吳東穎)、吳國清、吳明智、林漢忠4人因賭博案件經臺南地檢署檢察官以99年度偵字第3503號為職權不起訴處分確定,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1份在卷可稽。
而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天九牌9付(其中1付已拆封)係警員於被告吳忠勝(原名吳東穎)、吳國清、吳明智、林漢忠
4人賭博之房間所查扣(另賭金新臺幣600元部分業經本院以104年度聲字第57號裁定宣告沒收在案),故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已拆封之天九牌1付係在當場賭博之器具;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未拆封之天九牌8付,則供犯罪預備之物,業據被告吳忠勝(原名吳東穎)、吳國清、吳明智、林漢忠4人均於警詢時及偵查中供稱:係以天九牌為賭具等語(見警卷第11頁反面、13頁反面、15頁反面、18頁反面);另被告吳國清並於警詢時及偵查中供稱:其他未拆封之天九牌是大家一起出錢買的、天九牌賭具是我們自己出錢買的等語(見警卷第13頁反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3503號偵查卷〈下稱偵卷〉第19頁);被告 吳國軒 亦於偵查中供稱:天九牌賭具是很多人出錢去買的等語(見偵卷第19頁);被告林漢忠亦於警詢時供稱:天九牌是伊叫朋友吳國軒去買的、天九牌賭具是大家一起出錢買的等語(見警卷第18頁反面、偵卷第20頁)明確,復有搜索扣押筆錄1份、扣押物品目錄表1紙、現場蒐證照片6張(見警卷第75頁至第77頁、第78頁、第87頁至第89頁)等在卷可佐,堪以認定。是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已拆封之天九牌1付,係供當場賭博之器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依刑法第266條第
2項前段,宣告沒收之。另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未拆封之天九牌8付,上開被告等既供稱係大家一起出錢所購買的等語,應認係屬被告等人所有,且係供渠等本案犯罪預備之物,應均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宣告沒收之。從而,聲請人聲請將上揭扣押物單獨宣告沒收,核與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四、至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天九牌3付、撲克牌4付(均未拆封)及散落之天九牌30支,因係警員在被告吳忠勝(原名吳東穎)、吳國清、吳明智、林漢忠4人賭博房間外之客廳內壁櫥發現,而警員在該客廳內雖發現有 許明義 等12人在該處,惟未發現有任何賭具及賭資等證物,此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刑事案件報告書犯罪事實之記載在卷可參(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3503號偵查卷宗第1頁反面),且許明義等12人均否認有賭博犯行,而均經警方列為關係人而非被告,檢察官亦未對許明義等12人進行偵查或為任何處分,自無從認定當時許明義等人有賭博之行為,是以警員於該客廳內壁櫥所發現之天九牌3付、撲克牌4付(均未拆封)及散落之天九牌30支,並無證據證明與本案犯罪有關,且非供本案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亦非供當場賭博之器具,依法不得沒收。是聲請人此部分聲請,自屬無據,應予駁回。另聲請人以被告 吳自強 為聲請沒收對象部分,經本院另行裁定駁回,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59條之1,刑法第40條第2項、第266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5年1月29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曾子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許雅華中華民國105年1月29日附表一:
┌──┬──────┬───────┬─────────┐│編號│扣案物品名稱│數量│所有人│├──┼──────┼───────┼─────────┤│1│天九牌│1付(已拆封)│被告吳忠勝(原名吳│││││東穎)、吳國清、吳│││││明智、林漢忠│├──┼──────┼───────┼─────────┤│2│天九牌│8付(未拆封)│同上│└──┴──────┴───────┴─────────┘附表二:
┌──┬──────┬───────┬─────────┐│編號│扣案物品名稱│數量│所有人│├──┼──────┼───────┼─────────┤│1│天九牌│3付(未拆封)│不詳│├──┼──────┼───────┼─────────┤│2│天九牌│30支│同上│├──┼──────┼───────┼─────────┤│2│撲克牌│4付(未拆封)│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