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票字第109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0月1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95年度票字第10992號聲請人甲○○相對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於如附表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如附表所示之請求金額,及自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16紙,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6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10月12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林中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四、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本票裁定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聲請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5年10月31日
書記官尹之玲┌───────────────────────────────────────────────────┐│附表:95年度票字第10992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請求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新台幣)│(新台幣)││││││││││││││├──┼────────┼──────┼──────┼──────┼───────┼───────┼──┤│001│85年10月13日│264,400元│264,400元│95年7月30日│95年7月30日│381038││├──┼────────┼──────┼──────┼──────┼───────┼───────┼──┤│002│85年10月13日│83,200元│83,200元│95年7月30日│95年7月30日│381039││├──┼────────┼──────┼──────┼──────┼───────┼───────┼──┤│003│85年10月13日│83,200元│83,200元│未載│85年10月13日│381040││├──┼────────┼──────┼──────┼──────┼───────┼───────┼──┤│004│85年10月13日│83,200元│83,200元│未載│85年10月13日│381041││├──┼────────┼──────┼──────┼──────┼───────┼───────┼──┤│005│85年10月13日│1,200,000元│1,200,000元│未載│85年10月13日│381045││├──┼────────┼──────┼──────┼──────┼───────┼───────┼──┤│006│85年10月13日│1,200,000元│1,200,000元│未載│85年10月13日│381046││├──┼────────┼──────┼──────┼──────┼───────┼───────┼──┤│007│85年10月13日│1,200,000元│1,200,000元│未載│85年10月13日│381047││├──┼────────┼──────┼──────┼──────┼───────┼───────┼──┤│008│86年1月15日│64,800元│64,800元│未載│86年1月15日│222051││├──┼────────┼──────┼──────┼──────┼───────┼───────┼──┤│009│86年2月15日│64,800元│64,800元│未載│86年2月15日│222052││├──┼────────┼──────┼──────┼──────┼───────┼───────┼──┤│010│86年3月15日│64,800元│64,800元│未載│86年3月15日│222053││├──┼────────┼──────┼──────┼──────┼───────┼───────┼──┤│011│86年4月15日│64,800元│64,800元│未載│86年4月15日│222054││├──┼────────┼──────┼──────┼──────┼───────┼───────┼──┤│012│86年4月1日│64,800元│64,800元│未載│86年4月1日│226077││├──┼────────┼──────┼──────┼──────┼───────┼───────┼──┤│013│86年5月1日│64,800元│64,800元│未載│86年5月1日│226078││├──┼────────┼──────┼──────┼──────┼───────┼───────┼──┤│014│86年6月1日│64,800元│64,800元│未載│86年6月1日│226079││├──┼────────┼──────┼──────┼──────┼───────┼───────┼──┤│015│86年7月1日│64,800元│64,800元│未載│86年7月1日│226080││├──┼────────┼──────┼──────┼──────┼───────┼───────┼──┤│016│86年8月1日│64,800元│64,800元│未載│86年8月1日│22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