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度司拍字第106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7年司拍字第10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司拍字第1064號聲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相對人乙○○
58號相對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乙○○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9,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89年6月28日起至119年6月28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嗣相對人乙○○於89年7月5日向聲請人借用7,000,000元,借款期限至109年7月5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
詎相對人乙○○自97年6月1日起即未繳納本息,尚欠本金共4,973,884元,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相對人乙○○已於97年4月23日將如附表(建物)編號003號所示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並登記予相對人甲○○。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登記謄本2件、建物登記謄本3件、借據影本
1件、放款帳戶主檔查詢、放款帳號最近截息日查詢、放款帳戶利率查詢、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為證。
四、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2月11日
司法事務官熊靜芬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7年12月23日
書記官許志杰┌──────────────────────────────────────────┐│附表:97年度司拍字第1064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備考│││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臺南市○○區○○○○段│3692│建│680.00│10000分之285│所有權人:相對人││││││││││乙○○應有部分10││││││││││0000分之1625│├──┼───┼────┼────┼──┼─┼────┼──────┼────────┤│002│臺南市○○區○○○○段│3707│建│623.00│10000分之285│所有權人:相對人││││││││││乙○○應有部分10││││││││││0000分之1625│└──┴───┴────┴────┴──┴─┴────┴──────┴────────┘┌───────────────────────────────────────┐│附表(建物)︰97年度司拍字第1064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八│九│合│面│主要│陽│花│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積│││││││材料及│││││建築│││││││號│││││││單││││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計│位│材料│台│台│位││├──┼─┼────┼────┼────┼─┼─┼─┼─┼──┼─┼─┼─┼──┤│001│18│臺南市東│臺南市東│9層樓房│67│36│10│平│鋼筋│10│7.│平│全部│││06│ 區崇德 二│區竹篙厝│鋼筋混凝│.8│.5│4.│方│混凝│.3│94│方││││2│十一街58│段3692、│土造│4│1│35│公│土造│4││公│││││號8樓之2│3707地號│││││尺││││尺││├──┴─┴────┴────┴────┴─┴─┴─┴─┴──┴─┴─┴─┴──┤│共同使用部分:竹篙厝段17992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44││共同使用部分:竹篙厝段17995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417││所有權人:相對人乙○○│└───────────────────────────────────────┘┌─────────────────────────────┐│附表(建物)︰97年度司拍字第1064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建│││├─┬─┬─┤權利││││││主要建築│地│合│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下││積│││││││材料及│││││││號││││一││單│範圍││││││房屋層數│層│計│位││├──┼─┼─────┼────┼────┼─┼─┼─┼──┤│002│17│臺南市東區│臺南市東│9層樓房│8.│8.│平│27分│││99│崇德二十一│區竹篙厝│鋼筋混凝│17│17│方│之1│││7│街60號地下│段3692、│土造│││公│││││一層│3707地號││││尺││├──┴─┴─────┴────┴────┴─┴─┴─┴──┤│共同使用部分:竹篙厝段17992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90││所有權人:相對人乙○○應有部分27分之1│└─────────────────────────────┘┌───────────────────────────────────┐│附表(建物)︰97年度司拍字第1064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九│合│面│主要│陽│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積│││││││材料及││││建築││││││號││││││單│││單│範圍││││││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003│18│臺南市東│臺南市東│9層樓房│57│57│平│鋼筋│10│平│全部│││07│區崇德二│區竹篙厝│鋼筋混凝│.2│.2│方│混凝│.7│方││││1│十一街58│段3692、│土造│9│9│公│土造│6│公│││││號9樓之1│3707地號││││尺│││尺││├──┴─┴────┴────┴────┴─┴─┴─┴──┴─┴─┴──┤│共同使用部分:竹篙厝段17992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37││共同使用部分:竹篙厝段17996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769││所有權人:相對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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