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2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訴字第22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性騷擾防治法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2號原告陳○○被告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代表人 謝琍琍 訴訟代理人 徐新隆
蕭惠如 楊珮絨 上列當事人間性騷擾防治法事件,原告不服中華民國110年11月17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法訴字第1093102750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4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蘇秋津
法官孫國禎法官邱政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4日
書記官黃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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