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家聲字第27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6月09日
裁判案由:變更子女姓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家聲字第276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變更子女姓氏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應徵得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6月9日
家事法庭法官簡賢坤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6月9日
書記官廖日晟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家聲字第27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6月09日
裁判案由:變更子女姓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家聲字第276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變更子女姓氏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應徵得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6月9日
家事法庭法官簡賢坤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6月9日
書記官廖日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