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290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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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29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0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290號聲請人長信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蘋葦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0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6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7月4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賴彥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7月4日
書記官蘇泠┌──────────────────────────────────┐│支票附表:108年度除字第290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新臺幣)││考│├──┼─────┼────┼──────┼─────┼─────┼─┤│001│長信室內裝│陽信銀行│108年1月31日│300,000元│AG0000000││││修有限公司│板橋分行│││││││劉蘋葦││││││├──┼─────┼────┼──────┼─────┼─────┼─┤│002│長信室內裝│陽信銀行│108年1月31日│300,000元│AG0000000││││修有限公司│板橋分行│││││││劉蘋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