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2年度聲字第8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2年聲字第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1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民國九十二年度聲字第八○號
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男四十右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甲○○因施用第一級毒品等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柒月。
理由甲○○因附表所示之罪,均已確定,茲由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各有關案卷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陳紀綱
法官方艤駐法官陳登源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明冬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
K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宣│犯罪日期│偵查│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罪名│告├────┼──┬─────┼─┬───┬────┼─┬───┬────┤│││刑│年月日│偵機│年字號│法│案號│判決日期│法│案號│確定日期│備註│││││查關││院│年字號│年月日│院│年字號│年月日││├──┼──┼────┼──┼─────┼─┼───┼────┼─┼───┼────┼────┤│一│有一││台││台│││台│││││級│期年││中│毒8│中│7││中│7││9││毒│徒│至│地│2│地│訴9│38│地│訴9│4│執5││品│刑││檢│偵3│院│9││院│9││8│││││署│5││2│││2││3│├──┼──┼────┼──┼─────┼─┼───┼────┼─┼───┼────┼────┤│二│有七││台││台│││台│││││級│期月││中│毒8│中│7││中│7││9││毒│徒│至│地│2│地│訴9│38│地│訴9│4│執5││品│刑││檢│偵3│院│9││院│9││8│││││署│5││2│││2││3│├──┼──┼────┼──┼─────┼─┼───┼────┼─┼───┼────┼────┤││有二││台│5│台│││台│││││槍│期年││中│2│中│上4││中│上4││7│││徒六││地│偵4│高│1│9│高│1││執0││砲│刑月││檢│9│分│訴1││分│訴1││4│││││署│1│院│1││院│1│││└──┴──┴────┴──┴─────┴─┴───┴────┴─┴───┴────┴────┘
受刑人現於臺灣臺中監獄執行中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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