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246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4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偽造貨幣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四六О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貨幣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李淑惠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馮欽鳳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