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7109號民事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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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7109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0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0年度司促字第7109號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明道 代理人 黃溪順 債務人 彰賓 週邊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俊雄 債務人梁俊雄債務人 蔡萍 靜債務人梁 施柑花 債務人梁 瑞華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壹仟零捌拾肆萬伍仟陸佰玖拾壹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緣債務人彰賓週邊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下同
)99年2月26日及100年4月12日等邀同債務人梁俊雄、 蔡萍靜 、 梁施柑花 、 梁瑞華 等為連帶保證人與債權人簽定放款借據及增補約據各二紙,向聲請人借款2筆,各為新臺幣900萬元、600萬元(分二筆放款帳號)等,借款期間自民國99年2月26日起至100年2月26日及民國99年2月26日起至104年8月25日止(目前共餘欠本金10,845,691元),貸款利率依約定利率計息,目前利率各為3.575%、3.725%。
(二)、詎彰賓週邊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0年2月26日起即
未依約還款,屢經催討,均置之不理,目前積欠如請求金額。又債務人梁俊雄、蔡萍靜、梁施柑花、梁瑞華等為上開案借款之連帶保證人,依該等借據約定,借用人基於該借據所負一切債務,連帶保證人均負連帶清償責任。故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貴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100年6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邱志忠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100年度司促字第7109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梁俊雄、梁│自民國100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三點│││570000│施柑花、梁│1月26日起││五七五│││0元│瑞華、彰賓│││││││週邊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萍│││││││靜││││├──┼───┼─────┼──────┼──────┼───────┤│002│新臺幣│梁俊雄、梁│自民國100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三點│││308741│施柑花、梁│3月25日起││七二五│││5元│瑞華、彰賓│││││││週邊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萍│││││││靜││││├──┼───┼─────┼──────┼──────┼───────┤│003│新臺幣│梁俊雄、梁│自民國100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三點│││205827│施柑花、梁│3月25日起││七二五│││6元│瑞華、彰賓│││││││週邊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萍│││││││靜││││└──┴───┴─────┴──────┴──────┴───────┘違約金: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梁俊雄、梁│自民國100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570000│施柑花、梁│2月27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0元│瑞華、彰賓│││百分之十,逾期││││週邊數位科│││超過六個月部分││││技股份有限│││依上開利率百分││││公司、蔡萍│││之二十計算││││靜││││├──┼───┼─────┼──────┼──────┼───────┤│002│新臺幣│梁俊雄、梁│自民國100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308741│施柑花、梁│4月26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5元│瑞華、彰賓│││百分之十,逾期││││週邊數位科│││超過六個月部分││││技股份有限│││依上開利率百分││││公司、蔡萍│││之二十計算││││靜││││├──┼───┼─────┼──────┼──────┼───────┤│003│新臺幣│梁俊雄、梁│自民國100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05827│施柑花、梁│4月26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6元│瑞華、彰賓│││百分之十,逾期││││週邊數位科│││超過六個月部分││││技股份有限│││依上開利率百分││││公司、蔡萍│││之二十計算││││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