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79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7925號聲請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翔騰通運有限公司、 洪若欽 、 吳婉菁 、 洪文趁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翔騰通運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補其歷次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11月1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