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 小調字第152號
聲請人 陳慧茹
相對人 陳文生
相對人兼
法定代理
人 蔡淑卿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 司鳳小 調字第152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100年7月15日上午10時44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
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劉國偉
調解 委員 許燦輝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陳慧茹 到
相對人兼法定代理人 蔡淑卿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貳萬伍仟元整,給
付方式:共分三期給付,自民國一百年七月三十日起,按月
於每月三十日前給付,前兩期各給付壹萬元,第三期給付伍
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若一期未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
為全部到期(上列款項逕匯入高雄鼓岩郵局,戶名:陳慧茹
,帳號:00000000000000)。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聲 請 人
相對人兼法定代理人
調 解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5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司法事務官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小調 字第152號
聲請人 陳慧茹
住高雄市○○區○○○路○○○巷○○弄○號
相對人 陳文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高雄市○○區○○路○○○巷○弄○○號
相對人兼
法定代理
人 蔡淑卿
住高雄市○○區○○路○○○巷○弄○○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152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100年7月15日上午10時44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
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劉國偉
調解 委員 許燦輝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陳慧茹 到
相對人兼法定代理人 蔡淑卿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貳萬伍仟元整,給
付方式:共分三期給付,自民國一百年七月三十日起,按月
於每月三十日前給付,前兩期各給付壹萬元,第三期給付伍
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若一期未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
為全部到期(上列款項逕匯入高雄鼓岩郵局,戶名:陳慧茹
,帳號:00000000000000)。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聲 請 人
相對人兼法定代理人
調 解 委 員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5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