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13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 小調字第213號
  聲 請 人 柏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尚文
  代 理 人  林洵賢
  相 對 人  楊詩柔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13號給付會員費用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9月13日下午3時59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高重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林洵賢 到
相 對  人 楊詩柔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萬壹仟伍佰玖拾貳元
  整,給付方式:共分三期給付,第一期於民國一百年十月三
  十一日前給付參仟捌佰陸拾肆元,第二期於民國一百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前給付參仟捌佰陸拾肆元,第三期於民國一百零
  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前給付參仟捌佰陸拾肆元,至全部清償完
  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林洵賢
           相 對 人 楊詩柔
           調解 委員 高重雄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3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14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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