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518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51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4年度訴字第1518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男民國6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4年度毒偵字第3282號、第3283號),本院以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甲○○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毒品,均沒收銷燬之,如附表編號三至編號七及編號十、編號十一所示之物,均沒收。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如附表編號二所示毒品,均沒收銷燬之,如附表編號三至編號十一所示之物,均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扣案如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毒品,均沒收銷燬之,如附表編號三至編號十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甲○○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意見後,本院認為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先予敘明。
二、被告之犯罪事實及證據,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並就理由部分補充:被告於本院審理中就犯罪事實之自白。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之施用第
1級毒品罪,及同條第2項之施用第2級毒品罪。被告持有第1級毒品海洛因及第2級毒品安非他命後進而施用,其持有之低度行為應為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被告所犯上揭2罪,犯意各別,行為亦殊,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已有施用毒品前科,卻仍違犯本件施用毒品之犯行,顯見被告並不知悔改施用毒品之惡習,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施用毒品,及其施用毒品之犯行,係戕害自身身體健康,並未危及他人與其他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以資懲儆。扣案如附表編號1及編號2所示之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均係供被告施用之第1、2級毒品,業據被告供承屬實,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
1項前段規定,均諭知沒收銷燬之。至於扣案如附表編號3至編號11所示之物(其中編號八及編號九之物,應係供施用安非他命之用),均係供被告施用毒品之器具,亦據被告供認屬實,應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均宣告沒收。
另扣案上揭毒品之包裝袋合計24只,均係包裝毒品之用,可認分別已有第1級毒品海洛因及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附著其上,而無從剝離,均應分別視同為第1級毒品海洛因及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而一併沒收銷燬之,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273條之1第1項、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項、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51條第5款、第38條第1項第2款,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4年5月31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呂憲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華民國94年5月31日
書記官吳良美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2項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
┌──┬──────┬────┬──────────┐│編號│扣案物品│數量│備註│├──┼──────┼────┼──────────┤│1│海洛因│21包│合計驗後淨重10點53公│││││克、空包裝重6點89│││││公克│├──┼──────┼────┼──────────┤│2│甲基安非他命│3包│合計驗前毛重18公克、│││││驗後毛重17點7公克│├──┼──────┼────┼──────────┤│3│分裝刮勺│3支││├──┼──────┼────┼──────────┤│4│分裝小湯匙│1支││├──┼──────┼────┼──────────┤│5│電子秤│2台││├──┼──────┼────┼──────────┤│6│夾鏈袋│24個││├──┼──────┼────┼──────────┤│7│分裝鏟子│1支││├──┼──────┼────┼──────────┤│8│吸食玻璃球│1個││├──┼──────┼────┼──────────┤│9│安非他命吸食│1組││││器│││├──┼──────┼────┼──────────┤│10│中型夾鏈袋│53個││├──┼──────┼────┼──────────┤│11│小型夾鏈袋│8大包││└──┴──────┴────┴──────────┘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