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98年度嘉小調字第258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創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代 理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嘉小調字第25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於中華民國98年8月5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
處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康存真
  書 記 官 吳念儒
  通   譯 董麗卿
  調解委員  盧文堂
  調解委員  潘玉珍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創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到
  相 對 人 甲○○ 到 (詳報到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請求駁回聲請人之聲請。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玖萬零貳佰柒拾玖
  元,及自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
  百分之五計算利息,給付方法:於民國(下同)九十八年八
  月十五日前,給付伍仟貳佰柒拾玖元,其餘捌萬伍仟元,自
  九十八年九月份起,於每月五日前,各給付參仟元,至全部
  給付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時,視為全部到期,相對人
  如按時履行給付至債權半數時,聲請人願拋棄全部利息之請
  求。
二、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5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康存真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8  月  5  日
                書記官 吳念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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