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上訴字第1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0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訴字第165號上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文清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度審訴字第361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4月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張靜琪
法官劉敏芳法官李雅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紀美鈺中華民國1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