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7年上易字第50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違反保護令罪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97年度上易字第507號上訴人即被告甲○○上列上訴人因違反保護令罪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7年4月28日第一審判決(95年度易字第1359號),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97年9月25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3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8月25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李炫德
法官陳志銘法官郭玫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8月25日
書記官楊茱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