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1724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1724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1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文甲○○持有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安非他命貳包(淨重各拾玖點零壹公克、壹點參公克,包裝重各肆點參玖公克、壹點伍柒公克)沒收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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