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4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四九二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張桂美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金霞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4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四九二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張桂美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金霞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