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度上訴字第12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6年上訴字第12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12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6年度上訴字第1269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廖信智選任辯護人施家治律師被告羅以婷選任辯護人 莊慶洲 律師被告 彭清金 被告 張麗梅 上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王文聖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偽造文書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82號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2288號、105年度偵字第4165號),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9月12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黃仁松
法官林宜民法官林榮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伊婷中華民國10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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