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1744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1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17440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光超建材工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蕭炎奉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建彰營造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債務人公司登記事項表並陳明正確債務人名稱。中華民國102年7月1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1744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1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17440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光超建材工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蕭炎奉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建彰營造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債務人公司登記事項表並陳明正確債務人名稱。中華民國102年7月1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