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上字第2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上字第255號上訴人中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鴻翼 訴訟代理人 駱忠誠 律師
侯俊安 律師被上訴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法定代理人 邱垂益 訴訟代理人 陳佳瑤 律師
鄭佑祥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年11月19日下午3時在本院第1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官鄭純惠
法官蕭胤瑮法官徐福晉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書記官秦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