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994號
原告 楊鎔芷
被告MISTINACHANDRAPRATHOMYANGKHAM(中文名:鄭
蒂娜)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莊惠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映孜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994號
原告 楊鎔芷
被告MISTINACHANDRAPRATHOMYANGKHAM(中文名:鄭
蒂娜)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莊惠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映孜
中華民國1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