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5年簡字第10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關稅法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105年度簡字第10號原告日恆興業有限公司代表人 丁揚修 被告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代表人 陳瑜朗 訴訟代理人 張培瑤
林菘郁 上列當事人間因關稅法事件涉訟,前經本院於民國106年9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6年10月20日下午1時40分,在本院第9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9月29日
行政訴訟庭法官陳賢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9月29日
書記官洪福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