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2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293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國振選任辯護人劉明益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11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王梅英
法官黃雅君法官李冠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東晏中華民國100年3月15日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2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293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國振選任辯護人劉明益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11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王梅英
法官黃雅君法官李冠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東晏中華民國10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