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12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261號原告 林晉宇 被告 林宗緯
楊竣結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073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2年12月13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鄭文祺
法官蕭雅毓法官梁淑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柏鴻中華民國1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