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司票字第27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票字第2760號聲請人聯晟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淵泉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方勝宏 、 方勝祥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一、請確認請求金額為何(票載與狀載金額不同)?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司票字第27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票字第2760號聲請人聯晟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淵泉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方勝宏 、 方勝祥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一、請確認請求金額為何(票載與狀載金額不同)?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