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42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42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2月21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3年度訴字第422號原告B○○訴訟代理人未○○
辰○○被告玄○○
宙○○黃○○卯○○戊○○上列一人訴訟代理人乙○○住同上上五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鄭慶海 律師被告G○○住台南縣
癸○○住台南縣午○○即 陳義昌
巷2弄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亥○○住臺南縣
16號被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設台北市○○○路○○○巷○○號法定代理人 郭武博 住同上訴訟代理人 凌氤中 住臺南市複代理人甲○○住同上被告天○○住台南縣
丑○○住台南縣巳○○住台南縣寅○住台南縣A○住台南縣C○○○住台南市己○○○住台南縣地○○住台南縣酉○○住台南縣戌○住台南縣D○○住台南市J○○住台南市
11號丁○○○住高雄市F○○住台南市E○○住高雄市H○○住台南縣I○○住台南市丙○○○住高雄市庚○○住台南市宇○○住台南縣子○○住台南市
26號壬○○住嘉義縣辛○○住台南市午○○住台南縣
2弄4申○○住台南縣
2弄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於民國97年1月21日所為之判決,其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主文欄第二項中關於「兩造共有坐落臺南縣永康市○○○段○○○○號土地(地目建、面積八百二十六平方公尺)分割如附圖一所示:編號A部分(面積四十三平方公尺)及B部分(面積四十四平方公尺)分歸被告卯○○取得;編號C部分(面積四十七平方公尺)及編號D部分(面積四十六平方公尺)分歸被告戊○○取得;編號E部分(面積五十一平方公尺)分歸被告黃○○取得;編號F部分(面積四十五平方公尺)分歸被告玄○○取得;編號G部分(面積四十五平方公尺)分歸被告宙○○取得;編號H部分(面積十四平方公尺)分歸被告丙○○○取得;編號I部分(面積六平方公尺)分歸原告B○○取得;編號K1部分(面積四十三平方公尺)分歸被告癸○○取得;編號K2部分(面積八十七平方公尺)分歸被告天○○取得;編號N部分(面積一百零四平方公尺)分歸被告G○○取得;編號M部分(面積一百二十二平方公尺)分歸被告午○○(即陳義昌之承受訴訟人)、丑○○、巳○○、寅○、A○、C○○○、己○○○、地○○、酉○○、戌○、D○○、J○○、丁○○○、F○○、E○○、H○○、I○○取得,並按附圖一【新持分】所示之應有部分比例保持共有,被告庚○○、宇○○、子○○、壬○○、辛○○、午○○、申○○就其中應有部分十萬分之六千三百四十六保持公同共有;編號L部分(面積七十九平方公尺)分歸兩造取得,並按附圖一【原持分】所示之應有部分比例保持共有,其中被告庚○○、宇○○、子○○、壬○○、辛○○、午○○、申○○就其中應有部分八十四分之一保持公同共有。」之記載應更正為「兩造共有坐落臺南縣永康市○○○段○○○○號土地(地目建、面積八百二十六平方公尺)分割如附圖一所示:編號A部分(面積四十三平方公尺)及B部分(面積四十四平方公尺)分歸被告卯○○取得;編號C部分(面積四十七平方公尺)及編號D部分(面積四十六平方公尺)分歸被告戊○○取得;編號E部分(面積五十一平方公尺)分歸被告黃○○取得;編號F部分(面積四十五平方公尺)分歸被告玄○○取得;編號G部分(面積四十五平方公尺)分歸被告宙○○取得;編號H部分(面積十四平方公尺)分歸被告丙○○○取得;編號I部分(面積六平方公尺)分歸原告B○○取得;編號J部分(面積五十平方公尺)分歸被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取得;編號K1部分(面積四十三平方公尺)分歸被告癸○○取得;編號K2部分(面積八十七平方公尺)分歸被告天○○取得;編號N部分(面積一百零四平方公尺)分歸被告G○○取得;編號M部分(面積一百二十二平方公尺)分歸被告午○○(即陳義昌之承受訴訟人)、丑○○、巳○○、寅○、A○、C○○○、己○○○、地○○、酉○○、戌○、D○○、J○○、丁○○○、F○○、E○○、H○○、I○○取得,並按附圖一【新持分】所示之應有部分比例保持共有,被告庚○○、宇○○、子○○、壬○○、辛○○、午○○、申○○就其中應有部分十萬分之六千三百四十六保持公同共有;編號L部分(面積七十九平方公尺)分歸兩造取得,並按附圖一【原持分】所示之應有部分比例保持共有,其中被告庚○○、宇○○、子○○、壬○○、辛○○、午○○、申○○就其中應有部分八十四分之一保持公同共有。」。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2月2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高如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中華民國97年2月21日
書記官楊宗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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