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附民字第69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697號原告 許雅惠 訴訟代理人 杜逸新 律師
賴協成 律師被告 林國斌
廖雅妍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8年度簡字第1208號妨害家庭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鍾貴堯
法官施懷閔法官許曉怡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郭淑琪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