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交易字第1552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審交易字第155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09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審交易字第1552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佳毅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調偵字第197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林佳毅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壹、查被告林佳毅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其與檢察官之意見後,本院認無不得或不宜改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84條之1之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貳、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補充「被告林佳毅於112年4月10日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之自白(參本院卷附當日各該筆錄)」為證據外,餘均引用附件即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
參、審酌被告在公用道路上駕駛車輛之期間,本應時時注意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之安全,卻於案發時地,左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因而造成本件交通事故,並致告訴人 林宜芝 有附件犯罪事實欄一所示之傷勢,實有不該,兼衡被告之素行、教育程度、職業、家庭經濟與生活狀況,以及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勉可,然迄今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成立調解,亦未取得告訴人之諒解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處罰。
肆、本判決係依刑事訴訟法第310條之2及第454條所製作之簡化判決,依法僅需記載犯罪事實、證據名稱及應適用之法條,並得以簡略方式為之,如認定之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與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相同者,得引用之,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本件依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序法條文),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育增偵查起訴,由檢察官陳炎辰到庭執行公訴。
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官李俊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林慈恩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附錄本判決論罪之法律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1年度調偵字第1976號被告林佳毅男40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街000號居新北市○○區○○路00巷00號5樓(指定送達)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林佳毅於民國111年1月17日7時22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下稱A車),沿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往圓通路方向行駛,行經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與景平路431巷路口時,欲左轉往景平路431巷方向行駛之際,本應注意禮讓左後方之直行車先行,而依當時天氣雨、日間有自然光線之情形,林佳毅非不能注意上開應注意情事,適有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騎乘車牌號碼不詳之機車(下稱B車)於A車左後方直行,林宜芝亦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下稱C車)亦沿同路段同向行駛於B車後方,然因A車突然左轉,B車騎士見狀緊急煞車,林宜芝騎乘之C車亦隨即煞停,惟林宜芝煞車時重心不穩向右側倒地,遭 卜至強 駕駛之車牌號碼000-00號營業小客車(下稱D車)撞擊,林宜芝因上述過程受有左側舟狀骨骨折之傷害。
二、案經林宜芝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林佳毅於警詢、偵查中之供述與自白關於被告在上開犯罪事實欄所載時、地騎乘A車欲左轉,有看到左後方由告訴人騎乘之C車摔車等事實2告訴人林宜芝於警詢、偵查中之指訴佐證全部犯罪事實3證人卜至強於警詢時之證述佐證告訴人騎乘之C車有向右傾倒等事實4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調查報告表、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道路交通事故暨現場監視錄影畫面翻拍照片及本署自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擷取之圖片佐證全部犯罪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前段過失傷害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
檢察官吳育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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