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1年度雄簡字第1402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雄簡字第1402號

原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訴訟代理人 陳威龍

高榮鋒

楊勝浩

被告 黃春慧

黃夏恩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2年2月1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原告具狀撤回起訴,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2月17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顏珮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17日

書記官林雅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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