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00年度北簡字第9294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北簡字第9294號
原   告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訴訟代理人  陳坤龍
被   告  夏渝涵 原名 夏英麗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
臺北簡易庭法官李美燕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9月29日
書記官曾東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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