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智易字第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智易字第49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黃繼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謝雪紅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智易字第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智易字第49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黃繼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謝雪紅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