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34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26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349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檢察官聲請併案辦理,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月26日
法官李秋娟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慕先中華民國95年1月26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34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26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349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檢察官聲請併案辦理,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月26日
法官李秋娟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慕先中華民國9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