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44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1年訴字第14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殯葬管理條例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44號原告 林享富 輔佐人 林榮振 被告高雄市殯葬管理處代表人 鄭明興 訴訟代理人 張樹華 上列當事人間殯葬管理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1年6月21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蘇秋津
法官林彥君法官詹日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6月21日
書記官宋鑠瑾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