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五五號
原告台灣表面黏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張清浩 律師被告裕德通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設新竹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丙○○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由受命法官王鳳儀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審判長法官陳國成~B法官張宏節~B法官王鳳儀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B法院書記官彭連喜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