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24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公平交易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2485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神奇傑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兼代表人甲○○被告乙○○上列被告因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3月15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林勇如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葉潔如中華民國99年3月15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24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公平交易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易字第2485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神奇傑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兼代表人甲○○被告乙○○上列被告因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3月15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林勇如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葉潔如中華民國9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