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促字第1904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促字第19044號債權人鉅拓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詩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南天直轄玄靈道院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查報債務人有無法人登記,若有,請提出法人登記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如係非法人團體,則提出其登記資料及代表人姓名。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7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8年7月10日
書記官林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