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2年度簡上字第8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2年簡上字第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1月08日

裁判案由:排除侵害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簡上字第八三號
上訴人甲○
丙○○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孔慶忠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
民事庭法官林美玲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
法院書記官黃俊岳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