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8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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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1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186號聲請人 楊蘋 代理人 謝元元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882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4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黃繼瑜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
書記官黃伊媺┌─────────────────────────────────────────────┐│股票附表:108年度除字第18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116││├──┼──────────────┼──────────────┼───┼────┼───┤│0002│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102││├──┼──────────────┼──────────────┼───┼────┼───┤│0003│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1│82││├──┼──────────────┼──────────────┼───┼────┼───┤│0004│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1│87││├──┼──────────────┼──────────────┼───┼────┼───┤│0005│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