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訴字第227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綜合所得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27號原告 曾麗蓉 訴訟代理人 陳惠菊 律師被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代表人 蔡碧珍 訴訟代理人 翁順衍
蔡淑婷 黃玉杏 上列當事人間綜合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
書記官蔡玫芳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訴字第227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綜合所得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27號原告 曾麗蓉 訴訟代理人 陳惠菊 律師被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代表人 蔡碧珍 訴訟代理人 翁順衍
蔡淑婷 黃玉杏 上列當事人間綜合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
書記官蔡玫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