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附民字第125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1年度附民字第1255號附民原告 林珈瑩 附民被告 廖世偉 上列被告因111年度金訴字第624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楊廼伶
法官葛名翔法官李東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盈均中華民國11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