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選上訴字第2238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選上訴字第223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08年度選上訴字第2238號上訴人即被告 黃家富 選任辯護人 楊玉珍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選訴字第6號中華民國108年8月26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選偵字第150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原判決撤銷。
黃家富無罪。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黃家富係民國(下同)107年11月24日舉行之彰化縣第21屆村(里)長員 林市 ○○里里0000000號之候選人,竟基於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他人競選及恐嚇之犯意,於107年11月19日15時28分許,騎乘機車至同為該里里長選舉登記第1號之候選人 黃俊黨 位於彰化縣○○市○○里○○路○段○○巷○○號住處,一進入客廳即以挑釁之口氣連續向黃俊黨稱「乎你做好某(以下均為臺語對話)」3次,黃俊黨回應稱「不要這樣子啦」,黃家富即向黃俊黨稱「你身體要固好勇,不要選」,接續雙方持續發生口角爭執達數分鐘,嗣於同日15時35分50秒許,黃家富站著指著黃俊黨稱「前面的溝沒有蓋蓋子,你去死」,接下來黃家富先走出客聽外,旋又走進其中,並對黃俊黨稱「輸贏哦」、「我麥把你搞死,前面的溝沒蓋蓋子,你自己去跳」,迄同日15時38分28秒許,黃家富持續對黃俊黨稱「我要給你死」等語,此時黃俊黨情緒激動從沙發站起來,舉起右拳揮向黃家富右胸口與手肘交接處,但黃家富並未因此往後退卻,此時亦在場之 廖聰明 趕緊站起來將黃家富勸阻到上開客廳外,黃家富即以上開言詞脅迫黃俊黨妨害其競選並恐嚇黃俊黨,致黃俊黨心生畏懼,不敢從事競選活動,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1項第1款之以脅迫妨害他人競選罪。
二、按有罪之判決書應於理由內記載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其認定之理由,刑事訴訟法第310條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而犯罪事實之認定,係據以確定具體的刑罰權之基礎,自須經嚴格之證明,故其所憑之證據不僅應具有證據能力,且須經合法之調查程序,否則即不得作為有罪認定之依據,倘法院審理之結果,認為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而為無罪之諭知,即無前揭第154條第2項所謂「應依證據認定」之犯罪事實之存在。因此,同法第308條前段規定,無罪之判決書只須記載
主文及理由,而其理由之論敘,僅須與卷存證據資料相符,且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無違即可,所使用之證據亦不以具有證據能力者為限,即使不具證據能力之傳聞證據,亦非不得資為彈劾證據使用。故無罪之判決書,就傳聞證據是否例外具有證據能力,本無須於理由內論敘說明(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980號判決參照),是下列本院採為認定被告無罪之證據,自不以具有證據能力者為限,且毋庸論敘證據能力之問題,合先敘明。
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定有明文。此所謂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無論其為直接或間接證據,均須達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若其關於被告是否犯罪之證明未能達此程度,而有合理性懷疑之存在,致使無法形成有罪之確信,根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即不得遽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3105號、40年台上字第86號、76年台上字第4986號判例同此見解)。又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
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28號判例意旨參照)。復按告訴人之告訴,係以使被告受刑事訴追為目的,是其陳述是否與事實相符,仍應調查其他證據以資審認。被害人就被害經過所為之陳述,其目的在於使被告受刑事訴追處罰,與被告處於絕對相反之立場,其陳述或不免渲染、誇大。是被害人縱立於證人地位具結而為指證、陳述,其供述證據之證明力仍較與被告無利害關係之一般證人之陳述為薄弱。從而,被害人就被害經過之陳述,除須無瑕疵可指,且須就其他方面調查又與事實相符,亦即仍應調查其他補強證據以擔保其指證、陳述確有相當之真實性,而為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者,始得採為論罪科刑之依據(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1300號判例、81年度台上字第3539號判決、95年度台上字第6017號判決意旨參照)。
四、公訴人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係以告訴人警詢、偵查中之指訴、證人廖聰明於偵查中之結證及現場監視錄影光碟1片,偵查中當庭勘驗現場監視錄影光碟(見偵卷勘驗筆錄)、現場監視錄影翻拍照片4張、彰化縣選舉委員會公告1份等爲據。
五、被告堅決否認犯上開罪行,於原審辯稱:我當日拜票,順便路過告訴人家門,因為聽到選民說告訴人散布謠言抹黑,所以就跟他說,如果他要選的話就讓他選,不要把我說得那麼難聽,四處造謠」等語。於本院辯稱:我沒有恐嚇的意思,我也不可能不讓我的長輩選,他對我有誤解,那些是氣話,選舉拼輸贏等語。辯護人爲其辯稱:本案的客觀證據就是監視器,檢察官及原審引用提到與選舉有關的一句話「不要選」,可是整個譯文並沒有「不要選」這三個字,真正的譯文,黃家富跟叔叔說「阿叔,你身體要顧乎勇」之後,對話內容轉成跟阿嬸說話,意思是要他們不要再針對這些來講,黃俊黨出來參選,說十幾年前黃家富去他母親靈前拆靈桌的事情,這件事情事實上是不存在的,原審有傳喚證人 黃陳素月 到庭作證,這是人格問題,所以黃家富跑去黃俊黨家中,請他不要這樣子。被告一進門,禮貌問好,還有講不要抹黑之後,雙方開始有一些言論爭執。其實黃俊黨於錄音內容,在這個對話內容並沒有比較弱勢的情形。黃家富、黃俊黨兩人以台語對話,他們希望這次選舉是公平的競爭,審酌前後文的文意,黃家富的意思是公平競爭之後,如果你選輸了「前面的溝沒有蓋蓋子」,被告黃家富的意思是要拼輸贏,被告黃家富講這些之前,都有提到要拼輸贏,我要呼你死,以被告黃家富當時的意思,應該是要讓黃俊黨輸的很慘,黃家富當時所言,沒有要黃俊黨不要參選,也不是要恐嚇他,只是要求能夠公平競爭,好好的選舉。從證人所述,沒有一個人有證據證明黃俊黨從這件事情以後停止競選活動,並無因爲心生畏懼而停止競選的情形。本件事情之後黃家富也深刻檢討,應該對長輩應該更尊重,也向黃俊黨表達歉意,最後也與黃俊黨達成和解,也將和解金額完全給付完畢,原審判決認事用法,與事實及法律規範不符,請諭知被告黃家富無罪判決等語。經查:
①告訴人於警訊指稱:黃家富於107年11月19日15時28分進入
我家要我退出選舉,不要選了,以烏龜黨、幹你娘的字詞辱罵我後離開,又於15時38分再進入我家要我跟他輸贏,並當面對我說要讓我死,絕對要讓我死,我真的很怕他會將我打死,造成我心理上的恐懼等語(偵卷第10頁),於偵查中指稱:他那天來恐嚇我說不能選,要讓給他選,如果我選上要給我死,我沒有選上也要給我死,我聽到他這樣子恐嚇我就很害怕沒出去拜票,我也沒有當選等語(偵卷第61頁),於原審證述:選舉那時候我都早上七、八點開門,晚上六點多我門就關了,黃家富當天到我的競選總部,叫我不能選,要讓他選,我如果當選要給我死(我選贏也要死),沒當選也要給我死(選輸也要死),說前面有條水溝,讓我跳一跳。然後我就不敢出去拜票,晚上我六點多鐵門就關起來,他都在七點至八點中間就去我門口那邊巡看我的門有沒有關下來,我就不敢出去拜票,發生這件事情之前,我晚上會出去拜票,但這件事情發生後就不曾出去拜票,競選總部本來八、九點關門,因為這件事情變成六點多關門(原審卷第183-188頁)。另證人廖聰明於偵查中證述:黃家富一進去就說啊甘要輸贏,後來他跟黃俊黨說你甘嘸看我昨那個場面,人那麼多,…後來他又罵黃俊黨說你有選上,我要乎你死,你沒有選上,我嘛要乎你死等語(偵卷第62、63頁),於原審證稱:107年11月19日下午黃家富去黃俊黨家即競選總部時,我有在場,他那時候進來說阿叔,不然給你做好不好,反正他們愈講愈大聲,雙方講到不愉快,我記得的只是黃家富說前面水溝沒有蓋,你去跳一跳,其他沒印象了,這麼久了。偵查時我有說黃家富說很多次要給你死,黃俊黨聽黃家富這樣說,不記得他有何反應。這件事情發生後,我有在那邊的時候黃俊黨都沒有繼續晚上出去拜票,我沒在那邊的話我不知道,因為這件事情,競選總部開門的時間縮短,因為事發後我每天都有去他家,我都是中午吃飽飯才去,去到晚上六點多我走,他門就關了,沒有發生事情前,我走的時候他還沒關門,應該是說他會怕等語(原審卷第190-192頁)。然經檢察官、原審及本院履勘告訴人黃俊黨所提之案發當時監視錄影光碟並無告訴人及證人廖聰明所述:叫我(黃俊黨)不能選,要讓他(黃家富)選,我(黃俊黨)如果當選要給我死(我選贏也要死),沒當選也要給我死(選輸也要死),亦無起訴書所載「不要選」等語(見原審及本院履勘筆錄,原審卷127-139頁,本院卷第112-122頁),告訴人及證人此部分陳證暨起訴書此部分所載尚嫌無據。又證人 游彰方 於原審證述:我不知道黃俊黨跟黃家富什麼關係,選舉期間有看過黃俊黨在外面拜票,我們種田的,有出去我們南東里土地公廟那邊,我都會進去拜一下,我曾經在那邊看過黃俊黨在那邊拜票,我進去拜拜這個過程有稍微聽到,是黃俊黨本人,應該是差不多選舉前2、3天,我沒有辦法確定,應該是在選舉前3天左右,我知道快要靠近選舉了等語(原審卷第199-202頁),證人 江汝勝 於本院證述:黃家富、黃俊黨都是好朋友,107年里長選舉的時候,我住在 員林 市○○里○○○道他們二個出來競選,二個人在選舉期間都有跟我拜票,選前一個禮拜左右,有聽我哥哥說黃家富有跑去找黃俊黨的事情,黃家富就是去那邊要理論說他就沒有打掉黃俊黨媽媽的靈堂…,聽說雙方有大小聲,那天之後一直到11月24日選舉前,黃俊黨先生有出來向大家拜票,在土地公廟那邊,就他自己,他也是都有拿這個給我(證人手舉口罩內有懇請支持黃俊黨之文宣,見卷附資料),並沒有聽說黃俊黨不選了等語(本院2月27日審理筆錄),證人 曹木山 於本院證述:認識黃家富、黃俊黨,黃家富是我妹婿,黃俊黨是里民,認識很久,而且還有老人共餐都一起吃飯,我從小到大都住在員林市的南東里,107年年底里長選舉的時候,沒有幫人競選,我們南東里就是每週五都有一個老人共餐,像那天11月23日,11月24日就是要選舉,黃俊黨他也是都去發口罩,選舉本來就是很競爭,大家也想說利用一下看能不能多增加幾票。黃家富去黃俊黨家以後黃俊黨還有出來拜票,在老人共餐的地點就是土地公廟的旁邊,都發這個(證人手舉口罩)給我們,說拜託你一下,土地公廟那邊也有,都是他們兩夫妻,我並沒有看到別人跟他一起等語(本院2月27日審理筆錄)。告訴人於證人江汝勝、曹木山上開證述後亦稱:證人講的也是對,我是依照步調去走,並沒有什麼特別等語(本院2月27日審理筆錄),參以告訴人於黃家富說:嘿!我要讓你死、我絕對要讓你死!等語後即表示:看我無,並站起來以右拳揮向黃家富右胸口與手肘交接處(見原審及本院勘驗筆錄,原審卷138頁,本院卷第121頁),並無畏懼之情,是以告訴人是否確因被告於107年11月19日15時28分至其家中後即害怕不敢出去拜票,競選總部在六點多就關門,亦非無疑。
②告訴人於原審證述:我拉拔他才有里長可以做,沒有我的拉
拔他沒有里長可做,黃家富當選後,我10幾年前有次在廟亭坐,他就打過我,還罵「幹你老母老雞掰」,把我扣住然後打我。再來我母親過世,叫流氓一個把我押著,一個手牽著,去靈桌那邊問說這攤誰做的,我說我做的,母親過世,我做大哥的人,我要吩咐下去做,說要讓他做、讓他請,不給他請不行就對了,我說我已經請好了,我們那些兄弟都請好了,他說「做三小」,靈桌就給它掃下來。這次我出來選里長時,我有說些情形給大家聽,說他有去靈堂翻桌,還叫兩個流氓,一個押著我肩頭,一個手把我牽著,然後他跑去靈桌那邊喊「做三小」等語(原審卷第185-186頁),核與證人江汝勝於本院證述:107年里長選舉期間,有聽到黃俊黨在外面有提到黃家富打掉黃俊黨母親靈堂的事等語(見本院2月27日審理筆錄)及證人黃陳素月於原審證述:選舉期間,和和操的有人來問我黃家富有沒有來掃我婆婆靈桌等語相符(見原審卷第205頁)。就告訴人所指被告掃告訴人母親靈堂部分,證人黃陳素月於原審證述:黃俊黨是我親大伯,我先生的大哥,我婆婆是否在103年往生,農曆5月20日,我婆婆辦喪事期間,我都有在靈堂現場每天都在那邊,我沒搬出去,我本身就住裡面,婆婆辦喪事期間,黃家富沒有去現場翻我婆婆的靈堂等語(見原審卷第204頁)。就告訴人所稱被告毆打告訴人部分,告訴人於原審證述:當時在廟亭坐的有1、20人,現在那些人也差不多過世了,10多年前了,沒有報案等語(原審卷第185頁、188頁),亦乏證據證明。告訴人於競選期間發布上開訊息,對選舉自有影響,縱被告曾獲彰化縣105年度特優村里長,被告於107年11月19日15時28分前往告訴人住處要告訴人不要再這樣說,要跟人家解釋尚可理解,此自監視錄影光碟譯文(原審卷127-139頁、本院卷第112-122頁)「黃家富:你身體顧乎勇啦。嬸啊,麥弄那些啦。你做的就不可以啦(雙手放在腰後)你亂講啦。黃家富:你黑白講,冤枉喔,叔啊。黃家富:我叫…(聽不清楚)你要跟人家說喔!你要跟人家解釋。黃家富:夭壽骨(謠言)不可以黑白講。黃家富:別說那些啦,嬸呀,你不要做硬奸證(不要做偽證),你丈夫這樣,你還這樣說。黃家富:我是畜生嗎?黃家富:給這些里民公平選舉,好不。黃家富:嬸啊,你不要黑白講話,說什麼我叫人去(聽不清楚),真夭壽啊你。廖聰明:你們叔姪有必要這樣嗎?黃家富:對,他都黑白跟別人亂講,說他母親的靈桌我把它掀掉,什麼我打他,人家兄弟4、5個。黃家富:做十多年的里長,全國特優里長。中傷我耶。」可徵。
③依原審及本院履勘案發當時監視錄影光碟(本院履勘部分見
本院卷及附表)就被告所稱輸贏、水溝沒蓋蓋子,你自己跳跳下去,幹你娘、我要把你用乎死喔,我看你前面的溝沒蓋蓋子,你要跳下去喔,我要讓你死,我絕對要讓你死等語之前後語:「黃家富:叔叔,恭喜。黃家富進入客廳(自畫面右下方出現),靠近黃俊黨。黃家富:啊不然,乎你做好嗎?黃家富:乎你做好不?不要這樣啦,乎你做好不?(黃家富略彎腰站在黃俊黨旁邊,輕拍黃俊黨左肩膀。黃家富:我都辭掉,給你做,啊捏你有事情謀。黃家富:你身體顧乎勇啦。嬸啊,麥弄那些啦。你做的就不可以啦(雙手放在腰後)你亂講啦。黃家富:咱過去你跟我最好。黃家富:咱不要變動。(就為了這個政黨00:01:26)。黃家富:那就好, 麥夠 講,好,公平競爭啦,這樣選舉喔。黃家富:叔呀,「 劉三 」是很恐怖的人,你不要聽他的話啦。黃家富:我拜託ㄟ啦。這次你如果歹運落選,我要…,我會跟烏龜(台語)講。黃家富:水溝沒蓋蓋子,你自己跳跳下去。黃家富:昨天你看我人有多嗎。黃俊黨:因為你的能力很好啊。黃家富:(大聲)好好!。我絕對給你,我絕對要給你漏氣一下。黃家富:來,你有錄影嗎?黃俊黨:有呀。黃家富:好啦,輸贏。沒關係,大家圓滿。黃 張惠美 :好。黃家富:給這些里民公平選舉,好不。 黃張惠美 :公平競爭。黃家富:嘿啦。黃張惠美:我們沒選上沒關係。黃家富:又沒有什麼要緊、又沒有什麼要緊。黃家富:你姪子做的這麼好,你來競爭這…。黃俊黨:你有里長可以做是誰給你牽成的?黃家富:你啊。黃家富:啊伯你甘須要去跑,你跟在計較啥洨?咱姪子會做比較要緊。黃俊黨:會做啦,你很做啦,每個地方都在抱怨。黃家富:怨什麼?是在怨什麼(聽不清楚)黃俊黨:怨什麼?黃張惠美:直接選就知道了。黃家富:好啦,好啦。嬸啊,搞不好妳們選上喔。黃張惠美:沒要緊啦,我們上就給我們…。黃俊黨:沒選上去跑路。黃家富:都要辭掉,不會跑路。黃家富:幹你娘,咱們拚個輸贏,大家你看朋友…。黃家富:你弄到我們自己。(聽不清楚)黃俊黨:對啦。黃家富:謝謝。我現在,沒歹意喔。黃家富:你現在…(聽不清楚),你不要 杜爛 喔。黃俊黨:憨慢,你弄有的沒有的?你娘。蛤?…(聽不清楚)黃家富:你老菩薩。身體顧乎好就好了。黃家富:好啦好啦。(手輕拍黃俊黨左肩膀)黃俊黨:齁。黃家富:你說下次會擱輸贏。黃俊黨:齁。好好。好啦。黃家富:…(聽不清楚),我每天都在跑外面跟你…(聽不清楚)。黃俊黨:齁。黃家富:幹你娘機掰。(黃家富戴上墨鏡並行至客廳門口處又轉身)(黃家富轉身走到沙發區)黃家富:我跟你說實在話,恁爸雖然比較沒有禮貌。你要教訓我,還早得咧!黃俊黨:好啦。黃家富:兄弟事,你還早的咧啦。(做手勢揮舞)黃俊黨:我很憨慢啦。(廖聰明向黃家富揮手勸他)廖聰明:你們叔姪有必要這樣嗎?黃家富:對,他都黑白跟別人亂講,說他母親的靈桌我把它掀掉,什麼我打他,人家兄弟4、5個。黃家富:做十多年的里長,全國特優里長。中傷我耶。…(聽不清楚)黃家富:拰爸。…(聽不清楚)人多少,你看看。這款的你還說!你們黃家有你,會毀掉的。黃家富:幹你娘咧,哼。黃家富離開沙發區,走向客廳門口(畫面右下方)消失。黃家富(在屋外):黃俊黨、輸贏喔。齁。黃家富自畫面右下方出現走到沙發區黃俊黨旁邊。黃家富:輸贏喔、我要把你用乎死喔、我看你前面的溝沒蓋蓋子,你要跳下去喔。黃俊黨:好。黃家富:嘿。黃俊黨:好!黃家富:好!我要讓你死!黃俊黨:給你半路死!黃家富:嘿!我要讓你死、我絕對要讓你死!(一邊揮動右手)黃俊黨:(激動的站起來)看我無。(以右拳揮向黃家富右胸口與手肘交接處)黃家富:幹你老母啊!廖聰明:好了啦(以身體隔開二人)黃家富:我要快點照相。(右手掏右褲子口袋)(廖聰明慢慢把黃家富推往客廳門口)」,顯示被告並非專程前往尋釁,所稱輸贏、拚個輸贏係指選舉輸贏。於稱水溝沒蓋蓋子,你自己跳跳下去前,有言及「那就好,麥夠講,好,公平競爭啦,這樣選舉喔。我拜託ㄟ啦。這次你如果歹運落選,我要…,我會跟烏龜(台語)講。」,嗣又說「好啦,輸贏。沒關係,大家圓滿。給這些里民公平選舉,好不。謝謝,我現在,沒歹意喔。你老菩薩。身體顧乎好就好了。」等語,在說我要把你用乎死喔、我看你前面的溝沒蓋蓋子,你要跳下去喔,我要讓你死、我絕對要讓你死之前有先說黃俊黨、輸贏喔。齁。輸贏喔等語,辯護人所辯被告所言要把你用乎死喔、我看你前面的溝沒蓋蓋子,你要跳下去喔,我要讓你死、我絕對要讓你死,係指選舉要讓黃俊黨輸的很難看,尚非無據,矧告訴人黃俊黨亦認被告瞧不起他,表示看我無,旋以右拳揮向黃家富右胸口與手肘交接處。
④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
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即足,其通知危害之方法並無限制,凡一切以直接之言語、舉動,或其他足使被害人理解其意義之方法,或暗示如不從者將加以危害,使被害人心生畏怖者,均包括在內。又該言語或舉動是否足以使他人產生畏怖心,應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如行為人之言語、舉動,依社會一般觀念,均認係惡害之通知,足以使人產生畏怖心時,自可認定為恐嚇,且不以實際付諸實行為必要。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妨害他人競選罪,係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競選為其構成要件。其規範類型與刑法第142條之妨害投票罪相當。其所謂強暴,係指以有形之暴力行為加諸被害人之身體,或對物加以暴力,而間接侵及被害人身體,以抑制其行動自由者;所謂脅迫,係指以言詞或舉動威嚇要脅,使生恐怖不安之心,迫使被害人就範者而言;而「其他非法方法」,係指與強暴、脅迫相類似之不法方法而言,並非凡妨害他人競選之行為,均成立此罪(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18號判決要旨、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1年度上更(一)字第4號刑事判決參照)。被告以上開粗鄙之言詞對同區參選里長之長輩黃俊黨確有未當,然綜觀其上開所言尚難遽認係強暴、脅迫或以加害生命身體之惡害恐嚇,況告訴人於聽聞上開言詞後並無畏懼表示看我無,旋以右拳揮向黃家富右胸口與手肘交接處,嗣亦進行選舉拜票活動如上述。被告及辯護人上開所辯尚可採信。核被告所爲與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妨害他人競選罪之要件不符。
六、綜上所述,本件公訴人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無從說服本院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本院且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第1項第1款之妨害他人競選罪,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原審未詳細勾稽遽爲被告科刑之諭知,尚有未洽,被告以原審判決不當爲由上訴即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審判決撤銷,另爲無罪之諭知。
七、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楊聰輝提起公訴,檢察官鍾宗耀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9年3月26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胡忠文
法官趙春碧法官康應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洪麗華中華民國109年3月26日附表
1.檔案名稱應為2018.11.19-4.mp4監視器:拍攝畫面客廳內(有聲)。
(15時28分00秒至15時28分21秒)黃俊黨坐於正中間之沙發,黃張惠美坐於其右側面對監視錄影器,廖聰明坐於其左側背對監視錄影器,三人在泡茶聊天。
黃俊黨:啊個人看…(聽不清楚)黃張惠美:…沒關係啦(聽不清楚)。
黃俊黨:蛤?(15時28分22秒至15時28分31秒)黃俊黨、黃張惠美及廖聰明轉頭看向客廳入口處,黃家富進門(還未進入畫面)。
黃俊黨:來啊。
黃家富:叔叔,恭喜。
黃俊黨:喔。(雙手合拳作揖)來坐。
(黃張惠美站起來)(15時28分32秒至15時28分38秒)黃家富進入客廳(自畫面右下方出現),靠近黃俊黨。黃家富:啊不然,乎你做好嗎?黃俊黨:蛤?黃家富:乎你做好嗎?黃俊黨:安怎?黃家富:乎你做好不?不要這樣啦,乎你做好不?(黃家富略彎腰站在黃俊黨旁邊,輕拍黃俊黨左肩膀)黃俊黨:好喔。
(15時28分39分至15時28分40秒)黃家富:我都辭掉,給你做,啊捏你有事情謀。
黃俊黨:安怎?黃家富:給你做啦。
黃俊黨: 麥安 捏啦、麥安捏啦…就好了啦(聽不清楚)黃家富:真的給你做(輕拍黃俊黨肩膀)(廖聰明讓位給黃家富坐)黃俊黨:麥安捏啦。
(15時28分50秒至15時28分58秒)黃家富:你身體顧乎勇啦。嬸啊,麥弄那些啦。
你做的就不可以啦(雙手放在腰後)你亂講啦。
黃俊黨:你想要安怎?(15時29分00秒至15時29分21秒)黃家富:我給你做好不?(對黃俊黨比手勢)
我辭掉後(坐下)黃俊黨:不用,不用。
黃家富:好不?我辭掉給你做好了。蛤?黃俊黨:公平就好。
黃張惠美:公平,光說卻耍賴。
黃家富:我叔叔哪有辦法?嬸啊?黃張惠美:蛤?(在泡茶)黃家富:有啦,做了就。
黃家富:安捏吼!安捏?黃張惠美:做了就有辦法。
黃家富:安捏?黃張惠美:若有人要支持他,就有辦法。
黃家富:嬸啊,你也怪耶。
(黃張惠美斟茶給黃家富)(15時29分25秒至15時29分50秒)黃家富:咱過去你跟我最好。
黃政黨 :嘿。
黃家富:咱不要變動。(就為了這個政黨00:01:26)黃俊黨:你對我不好,你敢打我,又把桌子把他那個(做掀桌姿勢)。
黃家富:你黑白講,冤枉喔,叔啊。
黃俊黨:嘿安抓。
黃家富:全部我跟你說喔。(選完了我跟你講喔
00:01:35)黃俊黨:嘿?黃家富:我叫…(聽不清楚)你要跟人家說喔!你要跟人家解釋。
黃俊黨:你就叫人把人家押住了,是有多好。
(作勢雙肘彎曲一下)黃家富:好啦好啦,麥講那些。
黃俊黨:免講啦,我們(選舉)只剩下幾天而已啦。
黃家富:好啦好啦。
黃俊黨:齁。
(15時29分51秒至15時30分33秒)黃家富:夭壽骨(謠言)不可以黑白講。
黃俊黨:好,我不亂說話。
黃家富:那個 阿圳卿 啊.. 阿月仔 啊…。
黃張惠美:他們老公都沒有坐在那裡。(她老公沒錢呀)黃家富:怎樣?黃張惠美:她老公沒有錢呀。
黃家富:別說那些啦,嬸呀,你不要做硬奸證(不要做偽證),你丈夫這樣,你還這樣說。
阿堯 啦,頭一天啦,我看你阿堯啦。
我說:「堯呀,你爸爸要選耶?」笑的翻過去(聽不清楚)...。你兒子這樣講喔。
黃張惠美:他怎會講安捏?黃家富:那就好,麥夠講,好,公平競爭啦,這樣選舉喔。
黃張惠美:喔。
黃家富:叔呀,「劉三」是很恐怖的人,你不要聽他的話啦。
黃俊黨:喔。
黃家富:我們叔姪很好的。
黃俊黨:不會啦,我不會聽信他人話的。
黃家富:好啦好啦。
黃俊黨:我沒有在聽他人話的。
(15時30分35秒至15時31分05秒)黃家富:我拜託ㄟ啦。這次你如果歹運落選,我要…,我會跟烏龜(台語)講。
黃俊黨:嘿?(15時30分43秒)黃家富:水溝沒蓋蓋子,你自己跳跳下去。
黃俊黨:好,沒關係。
黃家富:昨天你看我人有多嗎。
黃俊黨:有多啊,多是你的福氣啊。
黃家富:嘿啊。
黃俊黨:啊,多是因為。
黃家富:(大聲)好啦、好啦、好啦。
黃俊黨:因為你的能力很好啊。
黃家富:(大聲)好好!。我絕對給你,我絕對要給你漏氣一下。
黃俊黨:喔。那多,那是你能力好,我沒有是我能力差。
(15時31分05秒至15時31分33秒)黃家富:嬸啊,你這麼靈光,你看你先生是這樣的啦?咱姪子做的這麼好,要全面戰爭?黃張惠美:所以你為什麼要對伊從脖子這邊掐(指黃俊
黨,作勢自己被掐住頸部)黃家富:你別黑白講。
黃俊黨:證據出來(聽不清楚,比遠方)。
黃家富:來,你有錄影嗎?黃俊黨:有呀。
黃家富:我是畜生嗎?黃俊黨:不會死也不要…(聽不清楚)。
黃張惠美:…每日都在講,說你的…(聽不清楚)(15時31分33秒)黃家富:嬸啊,選上也剛好。
黃張惠美:選上也是剛好?(15時31分36秒)黃家富:好啦,輸贏。沒關係,大家圓滿。
黃張惠美:好。
黃家富:給這些里民公平選舉,好不。
黃張惠美:公平競爭。
黃家富:嘿啦。
黃俊黨:公平就好啦。
黃張惠美:我們沒選上沒關係。
黃家富:又沒有什麼要緊、又沒有什麼要緊。
黃俊黨:我們沒上可以跑路了啦。
黃家富:又沒有要緊。
(15時31分55秒)黃家富:你姪子做的這麼好,你來競爭這…。
黃俊黨:你有里長可以做是誰給你牽成的?黃家富:你啊。
黃俊黨:那就對啊。
(15時32分03秒許)黃家富:啊伯你甘須要去跑,你跟在計較啥洨?咱姪子會做比較要緊。
黃俊黨:會做啦,你很做啦,每個地方都在抱怨。
黃家富:怨什麼?是在怨什麼(聽不清楚)黃俊黨:怨什麼?(15時32分18秒)黃張惠美:直接選就知道了。
黃家富:好啦,好啦。嬸啊,搞不好妳們選上喔。
黃張惠美:沒要緊啦,我們上就給我們…。
黃俊黨:沒選上去跑路。
黃家富:都要辭掉,不會跑路。
廖聰明;都要辭掉?黃俊黨:會啊,我都八十多了,辭掉有甚麼要緊?(15時32分35秒)黃家富:幹你娘,咱們拚個輸贏,大家你看朋友…。
黃俊黨:我沒面子ㄟ啦。
(15時32分44秒至15時32分59秒)黃家富:你弄到我們自己。(聽不清楚)黃俊黨:對啦。
黃家富:你還愛面子,結果這樣這能看嗎?黃俊黨:你說安捏,我自己不會嗎?對啊你說安怎。
黃家富:你看啊,嬸仔妳也袚(台語,意指頭腦不清楚)了。
黃俊黨:我知道你指名啦(聽不清楚)黃家富:你想想你丈夫(聽不清楚)。
黃俊黨:我又不是做女婿的。要做什麼的。
2.監視器名稱:2018.11.19-5.mp4監視器:拍攝客廳。
(15時34分00秒開始)黃家富:我挺你?黃俊黨:你就比較厲害,人比較多,我比較憨慢,所以人比較少,這樣就好了。
黃家富:沒有啦沒有啦。沒有比較憨慢啦。沒有過去比較好(意思不明)。
(15時34分11秒)黃家富:嬸啊,你不要黑白講話,說什麼我叫人去(聽不清楚),真夭壽啊你。
黃張惠美:你不時說,你說(人名,聽不清楚)死也死錯人,我啊姨死也死錯人。
黃家富:我跟你說,嬸啊。
黃俊黨:之前你也說我也死錯人。
黃家富:如果有說我就自殺掉,我。
(15時34分30秒)黃張惠美:啊你沒有那個勇氣啦,敢說。
黃俊黨:敢說,不敢擔當。
黃家富:叔啊,反正我們就…(聽不清楚),不然我們去
廟裡發誓,好不?黃俊黨:好啊,哪會不好。
黃張惠美:不用,我們會比較早死。
黃家富:你也袚去了啦。
黃張惠美:我很早就袚去了。
黃家富:大家都說你袚去了。說啊嬸已經袚去了。我現在
繼續說(聽不清楚)黃俊黨:你現在也說我袚?也說我顛顛啊?黃家富:對啊。
黃俊黨:是啊。
黃家富:…(聽不清楚)黃俊黨:你頭腦比較好啦。
黃家富:廢話,…(模糊不清)。
(15時35分06秒)黃家富:好啦好啦,不要再說那些了黃俊黨:好啦,請你出去,我們要講話。
(比往外手勢)黃家富:謝謝。我現在,沒歹意喔。
黃俊黨:嗯。
(15時35分18秒)黃家富:你現在…(聽不清楚),你不要杜爛喔。
黃俊黨:憨慢,你弄有的沒有的?你娘。蛤?…(聽不清
楚)黃家富:你老菩薩。身體顧乎好就好了。
(起身)黃俊黨:好啦,我身體很好啦,我身體還很健啦。
黃家富:我知啦,人家昨天5、600人。
黃俊黨:好啦好啦,齁。我還很安健啦,我還可以做啦。
(15時35分42秒)黃家富:好啦好啦。
(手輕拍黃俊黨左肩膀)黃俊黨:齁。
黃家富:你說下次會擱輸贏。
黃俊黨:齁。好好。好啦。
黃家富:…(聽不清楚),我每天都在跑外面跟你…(聽不清楚)。
黃俊黨:齁。
黃家富:幹你娘機掰。
黃俊黨:好啦。
(黃家富戴上墨鏡並行至客廳門口處又轉身)(15時35分57分)
(黃家富轉身走到沙發區)黃家富:我跟你說實在話,恁爸雖然比較沒有禮貌。你要
教訓我,還早得咧!黃俊黨:好啦。
黃家富:兄弟事,你還早的咧啦。(做手勢揮舞)黃俊黨:我很憨慢啦。
(廖聰明向黃家富揮手勸他)廖聰明:你們叔姪有必要這樣嗎?黃家富:對,他都黑白跟別人亂講,說他母親的靈桌我把它掀掉,什麼我打他,人家兄弟4、5個。
黃俊黨:那個…(人名,聽不清楚)有看到啦。
黃家富:真夭壽,黑白講話。
黃俊黨:說我亂說話很夭壽?黃家富:他子孫甘有?員林街上這麼多。
廖聰明:嘿。
黃家富:做十多年的里長,全國特優里長。中傷我耶。
…(聽不清楚),你看,…(聽不清楚)買票給人抓到了,對不?我現在跟他拼了,(指黃張惠美)就像我老婆說的「嬸啊,甘有真的這麼夭壽?」黃張惠美:有什麼夭壽?你。
黃家富:你嘛袚去了啦,我看你的臉型嘛袚去了。
黃張惠美:你自己就「歹款」!黃家富:你袚去了矣,我看你臉型,你袚去了矣。
廖聰明:好了啦。
黃家富:你「阿堯」...你「阿堯」說,我甘會跟你「了
阿」。你爸為什麼將我想得這麼夭壽?不睬洨(台語,別理他),那個瘋仔(指黃 張美惠 )。你兒子就這樣跟我說。(15時37分05秒)黃張惠美:他才不會這樣講,我們的兒子,我們的兒子才沒有像你不孝,不曾叫媽媽。
黃家富:我畜生啦。
黃張美惠 :媽媽煮飯。
黃家富:好啦,你也「NO」去了(意思指呆了)。我看你瘋臉瘋臉這樣。
黃張美惠:你如果不瘋你會走到這邊來?媽媽都沒叫過了黃家富:你怎知道我沒叫過?黃張美惠:沒叫過!黃家富:我在得胗?我不要叫你啦,這樣你聽懂嗎?黃張美惠:你不用叫我。
黃家富:我沒在雖小,叫你。
黃張美惠:我沒在病啦還需要你來叫,我兒子。
廖聰明:好了啦。好了啦。
黃俊黨:…(聽不清楚)。
黃家富:拰爸。…(聽不清楚)人多少,你看看。這款的
你還說!你們黃家有你,會毀掉的。(15時37分48秒)黃家富:幹你娘咧,哼。
黃家富離開沙發區,走向客廳門口(畫面右下方)消失。
黃張美惠:看他不會…(聽不清楚)。
(15時37分55秒)黃家富(在屋外):你這款,人不會說。
(15時38分08秒)黃家富(在屋外):黃俊黨、輸贏喔。齁。
黃張惠美:別再進來、別再進來。
(15時38分13秒)黃家富自畫面右下方出現走到沙發區黃俊黨旁邊。
黃家富:輸贏喔、我要把你用乎死喔、我看你前面的溝沒蓋蓋子,你要跳下去喔。
黃俊黨:好。
黃家富:嘿。
黃俊黨:好!黃家富:好!我要讓你死!黃俊黨:給你半路死!黃家富:嘿!我要讓你死、我絕對要讓你死!(一邊揮
動右手)(15時38分27秒)黃俊黨:(激動的站起來)
看我無。(以右拳揮向黃家富右胸口與手肘交接處)黃家富:幹你老母啊!廖聰明:好了啦(以身體隔開二人)黃家富:我要快點照相。(右手掏右褲子口袋)(廖聰明慢慢把黃家富推往客廳門口)黃俊黨:安抓!黃家富:…(意思不明)。
黃俊黨:報我在這邊給你打啦。
黃家富:自己的姪子有需要這樣嗎?(黃家富、廖聰明離開客廳畫面)(15時38分39秒)黃俊黨坐下來。
(15時38分45秒)廖聰明、黃家富在門外說話。
(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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